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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《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9-26 13:54:01 浏览量:1434次 信息来源:原创文章

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《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》的通知

教发厅函〔2019〕80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
  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《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》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,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。请各地在高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认真执行。

  《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》将于近期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。届时,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(有关问题可与编制组联系,联系电话:025-83335908、83335905)。同时,要结合当地实际,切实加强指导,提高高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
  附件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《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》的通知(建标〔2019〕86号 )

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

教育部办公厅

2019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