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

关于申报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6-21 08:42:00 浏览量:801次 信息来源:原创文章

各系部、处室:

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,推动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创新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转发相关文件,请各系部(处室)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。

一、申报研究范围及要求

本次研究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,申报人应围绕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创新开展研究,主要聚焦:课程思政、劳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职业生涯规划、就业指导、创新创业教育、安全教育、美育、体育、有关领域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建设等10个方面。

本年度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,自立项之日起计算。

二、课题类别及经费支持

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一般项目(经费自筹),申报人可按类别自行申报。

计划支持不少于60项研究项目。其中:1.重大项目5项,每项资助不超过12000元;2.重点项目15项,每项资助不超过8000元;3.一般项目40项,每项资助不超过2000元;4.一般项目(经费自筹)若干项。

三、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

(一)申报人条件

1.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,从事一线教学或管理工作的优先。

2.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、指导所申报项目的实施。

3.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。

(二)申报要求

1.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;填报的项目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,须征得本人同意。

2.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。在研文化素质教指委项目的负责人,不得申报本次年度项目。

3.申报人应弘扬崇尚精品、严谨治学、注重诚信、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,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和文化素质教指委科研项目管理规定。凡存在弄虛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,对已获立项给予撤项。

4.项目立项后,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。

5.申报的项目名称要符合项目定位,科学严谨、简明规范,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。

6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给予撤项处理:

(1)项目实施情况表明,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;

(2)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课题;

(3)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。

凡被撤销的项目,追回已拨经费并退回资助方;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文化素质教指委项目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个人申报。课题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《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与《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2.系部(处室)推荐。系部(处室)要加强审查把关,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,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合格的予以推荐。

3.集中报送。经校内评审同意推荐的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报送。

五、材料报送

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(星期五)17:00,请以系部(处室)为单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(1份)材料报至教务处,逾期不予接收,联系人:王亮。

 

附件1: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

附件2: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

附件3: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化素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教务处

2024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