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

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18:59:36 浏览量:304次 信息来源:原创文章

各处室、系部:

根据《关于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社发〔2024〕5号)文件精神和学院领导批示要求,教务处现对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思路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精神,深入落实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要求,聚焦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、难点和痛点,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,注重解决实际问题,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,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选题范围

课题分为重大、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,研究周期为1年。

(一)职业教育年度发展报告(重大)

(二)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(重点)

(三)职业教育服务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(重点)

(四)职业教育标准化/数字化建设研究(重点)

(五)职业教育服务新质生产力研究(重点)

(六)职业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(重点)

(七)学校发展类课题研究(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、技工教育研究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、国际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等)(一般)

重大课题申请者不得更改题目。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人须参考选题范围所列方向性条目,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,自行确定申报类别和课题名称。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、简明规范,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。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,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规划课题面向全国职业院校、高等学校、职业教育研究机构、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和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申报。

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2.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
3.申请重大课题(项目)须具有正高级职称(职务);申请重点课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职称(职务)或者博士学位;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
4.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;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。课题立项后,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,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/3。

5.中华职业教育社各级组织、行业企业等参与课题申报,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
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本届规划课题:(1)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课题获立项但仍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;(2)不得以已获立项或已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本次课题。

(二)申报办法及时间

1.以处室、系部为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(星期二)16:00点前将《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至教务处,逾期不予受理,联系人:王亮。

2.电子版文件以“处室(系部)+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”命名。

3.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关于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附件1: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

附件2: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管理办法

附件3: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初审指南

附件4: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

 

教务处

2024年4月19日